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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鹹水影響住戶講述水柱射入屋情況。
18戶無辜被鹹水浸壞家電及傢具,每戶損失由數萬至10餘萬元不等,執業律師梁永鏗指出,律師及保險業人士指住戶若要索償,必須將「災情」拍照存檔和保留維修費用單據,但最終可否得到賠償,仍要視乎事件是否涉及疏忽。但保險業人士指出,若住戶本身購有「家居保險」,則可馬上向所屬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一般只需一個月已可獲得賠償金,遠較住戶自行向涉事部門索償為快。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主席羅少雄表示,若住戶本身購有「家居保險」,一旦遇上火警、水浸等帶來損毀,則可「實報實銷」將花費在單位維修、財物損失、購置傢具等的支出,向保險公司申請報銷,如果單據及文件齊備,普遍可於一個月後便獲賠償;此外,部分保單更包裝修期間住戶暫住酒店時的費用,甚至可提供現金讓住戶解燃眉之急等。
戶主不能雙重追討賠償
羅少雄續稱,戶主如果已向保險公司索償,便不能再向有關部門追討相關賠償,因有關賠款會由保險公司領取,戶主並不能額外獲益。他又指出,投保人當然要符合法例要求定期驗樓、更換電線、窗戶等,萬一有違法例要求,可被視為個人疏忽,有可能不獲賠償。另外,如屬店舖則可購「店舖保」,功能相近。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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