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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西太原一所高校學生宿舍公共洗漱間內,無人使用的水龍頭存在滴水浪費現象。 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國家發改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昨日出台指導意見,要求明年底前,內地城市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各地要設不少於三級階梯水量,第一、二級水量分別按覆蓋80%、95%居民家庭用戶月均用水量確定;第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不低於1:1.5:3的比例安排,這意味第三級水價將漲至三倍。
第一級水價升50%
發改委表示,階梯水價主要目的是引導居民合理用水、節約用水,不是讓大家多掏水費。依照以上意見,居民用水若超過第一級水量水價將上漲50%,超過第三級水價將上漲3倍。以北京為例,目前北京的水價(含水資源處理費)為4元每噸,加價50%就是6元每噸。
現在內地大約有30%的設市城市建立了階梯水價制度,其中,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地級市中有50%的城市建立了居民階梯水價制度。按照時間表,2015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具備實施條件的建制鎮也要積極推進。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郭劍英在此前接受採訪時透露,在設計階梯水價制度的時候,最先要考慮的就是要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價格不受大的影響。
需繳新水費居民約佔兩成
已經開始實行階梯水價城市的調研也證實,絕大多數居民的水費負擔並沒有增加。浙江省舟山市節水管理中心副主任陳軍表示,需要上繳階梯式水價水費的居民,大約佔20%左右。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應考慮季節性用水差異,以月或季、年度作為計量繳費周期。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原則上以居民家庭用戶為單位,對家庭人口數量較多的,要通過適當增加用水基數等方式妥善解決。前期試點的一些城市的解決之道各有不同。
為了確保新的價格機制出台後不影響低收入家庭,《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在推行階梯水價制度時,要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對低收入居民家庭可以採取設定一定數量的減免優惠水量或增加補貼等方式,確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實施階梯水價制度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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