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許桂麗、王宇軒 青島報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昨日在國務院新聞辦發佈會上透露,青島「11.22」輸油管道爆炸事故被認定為責任事故,相關責任人的處罰決定已經作出,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將於近日公佈事故調查報告。此前,有關方面對外公佈,已拘捕9名涉案人士,其中包括7名中石化員工和2名青島技術開發區人員。黃毅強調,當中存在對隱患的排查治理不認真、不負責;在原油洩漏到爆炸八個多小時,期間從企業到政府的有關部門對事故風險研判失誤,沒有及時採取封路警戒的措施,也沒有及時通知疏散周邊的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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