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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商品交易所主席張震遠去年12月已遭財務公司入稟追討連本帶利3,370萬元,並於高等法院頒令即日需要還款。由張全資持有的新效控股有限公司昨亦因同一債項被財務公司追討,新效控股未有任何代表到場,聆案官下令有關公司須立即償還3,370萬本金連利息。代表佳富達財務有限公司的律師指出,截至昨日,只曾收過張償還的利息,其餘款項仍未還清。
佳富達財務有限公司一方指出,由入稟狀訂明時期截至去年12月19日止,張拖欠連本帶利高達3,370多萬元。聆案官昨頒令由12月20日起至昨日的債項利息,改以年率30%作計算,倘若今天仍未還清款項,則以法庭債項利息即年利率0.8%作計算。陷入財困的商交所及張震遠,自今年6月起已被追討欠租、數據中心服務費及欠薪等,連同今次被追款項,約共9,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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