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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為連春仁進行警誡錄影會面探員作供。
商交所「爆煲」事件,3名內地商人被控管有虛假文書案,控方昨在庭上播放被告連春仁逾2小時的警誡會面錄影,連表示他透過上海陳姓女子介紹,認識2名台灣男子魏良影及陳志明,陳願意將1,100萬美元轉入他的定期戶口內,讓他可向內地教育局展示資金證明,作為延續在北京開辦2所學校的營運權,但他需要支付200萬港元利息。他對於該筆逾千萬美元的存款證明書副本是否虛假全不知情。
連透露早於1993年開辦學校,至今已賺得約600萬人民幣,目前在北京營辦2所研修學院,本港亦設有中華輔仁國際教育集團有限公司,他因工作關係經常來港。他被捕當日中午是應戴麟懿邀請,到酒店商討借貸抵押事宜。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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