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順天h流浪貓「Miu Miu」前年11月16日遭冷血青年「當波踢」至吐血,最終要人道毀滅。3名犯案青年經審訊後被裁定殘酷對待動物罪成,其中2名被告早前被重判入獄16個月,為歷來同類案件最重的判刑;而年紀最輕的首被告江嘉敏(18歲),昨獲輕判入戒毒所。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可判處監禁,惟考慮到被告年輕及無案底,「協助她更生更為重要」。動物團體十八區動保專員於庭外表示對判刑感到滿意,因為被告年紀尚輕,應給她機會改過自身,又希望事件為社會帶來改變,讓人明白「即使不喜歡動物,也沒必要傷害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