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標準:「校長推薦計劃」
■以外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三級以上,數學課、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
■報考醫學類專業的考生:生物及化學科達第2級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