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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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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更名房產證免徵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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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推行新政,夫妻更名房產證可免徵契稅。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 據財政部網站昨天消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關於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下稱通知)。通知明確,房屋原歸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原歸夫妻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免徵契稅。北京專家認為,根據當前有關部門對購房資格以及首套房的認定原則,大部分假離婚無法突破「限購限貸」政策,因而不會出現「假離婚潮」。

新政去年年底已實施

通知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或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免徵契稅。這一政策已經於2013年12月31日起施行。此前,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只發文明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徵契稅,而對於其他兩種情況並無明確規定。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對本報稱,新頒佈的政策是明確婚姻內財產,法規符合人情傳統,減少家庭負擔,重塑家庭倫理關係。

對於新政,不少網友也表示歡迎。新浪網友」兜兜3317「說,本來就是夫妻之間的事,不涉及買賣和其他利益往來,更一下名字還要交錢,不合理的政策早該廢除。

專家稱不會助長假離婚

不過也有網友提出,在目前「限購限貸」持續從嚴的背景下,新政降低了夫妻間房產更名的成本,是否會掀起「假離婚潮」:把房子歸於夫妻其中一人名下,然後離婚,名下無房的一方再購房,可以重獲購房資格或享受契稅優惠。

對此,安信不動產機構分析師高冰對本報指出,當前,銀行對名下是否有房的界定,是認房又認貸,如果離婚後名下無房的一方,在銀行系統中顯示有過貸款記錄,那他再次購房,依然不能享受首套房的各種稅費優惠,如果他有兩次貸款記錄,就被認定有兩套房,不能再擁有購房資格。因此,大部分「假離婚」並不能突破現有的「限購限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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