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麟
美國監控網絡無遠弗屆,近至本土國民通訊紀錄,遠至外國領袖的電話,都淪為華府滿足其「偷窺癖」的對象。千呼萬喚始出來,總統奧巴馬的監控改革案終於出爐,奈何卻是雷聲大雨點小,實質改革欠奉。文字間看不見改革誠意,只有美國政府的陳腔濫調。
1970年代中期,華府被揭發濫用監控手段,民眾怒不可遏。國會為平息民怨,通過《海外情報監控法案》(FISA),限制情報部門要得到法庭批准,才可執行本土監控項目。問題在於法庭完全黑箱作業,法官盡是親政府人士,亦只准政府律師參與聆訊,導致過去幾十年來,法庭幾乎無拒絕政府提出的監控要求,形同虛設。
2005年,《紐約時報》揭發布什政府違法截聽美國公民通訊多年,當時政壇大聲疾呼,承諾會改正問題,結果卻在2008年通過新FISA法案,把監控合法化,而當時身為參議員的奧巴馬亦有份支持法案。前車可鑑,奧巴馬今趟承諾一系列改革,但相關細節一日未落實,仍難保政府再故伎重施。
奧巴馬聲稱華府不會「監視」對國家安全不具威脅的普通百姓,但原來只是限制當局未經授權下不得查閱收集的數據,情報部門可繼續肆意蒐集民間通訊紀錄,反映華府的偷窺癖已病入膏肓,無法自拔。奧巴馬在演講中用了大半篇幅力撐監控,便是要向批評者還以顏色:「我聽到你的批評聲音,但這不會阻止我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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