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學生資助辦事處為處理資助申請,收集、持有及使用大量個人資料,包括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出生日期等個人私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現學資處在未嚴格核實來電者的身份,就向對方提供資料。
公署去年4月至8月期間,視察由學資處管理的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學生車船津貼計劃、上網費津貼計劃和考試費減免計劃運作。
僅要求來電者供姓名ID
公署結果發現,學資處有15項需要改善事項,包括對於自稱申請人的電話查詢,學資處未有向職員提供書面指引,訂明可向來電者披露甚麼資料,而職員只要求來電者提供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作核實。
另外,學資處將資料備份磁帶從一個辦事處送往另一個辦事處作保存,但磁帶記錄資料無加密處理;同時,學資處聘用承辦商將紙張形式資料抄錄至光碟,但學資處沒有檢查資料準備承辦商,完成抄錄過程後是否徹底刪除電腦上資料。
公署建議,學資處應適當將存檔資料匿名化,另向職員提供清晰指引,嚴格實施身份核實程序,及將備份磁帶送離辦公大樓往儲存地點前,先將磁帶資料加密。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張如萌亦建議,資訊科技技術人員應參與日後對資料準備承辦商操作的視察,並隨機檢查確保資料準備承辦商不會保留資料多於所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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