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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施政報告中公布的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收入低於入息中位數50%或60%,每月工作達208小時,才可受惠較大的津貼額。有團體調查發現,接近80%受訪者認為,208小時的要求過高,尤其從事散工、日薪工作,如地盤、送外賣等基層家庭就難以達到要求。
「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於本月21日至24日進行問卷調查,訪問了220個來自上水、荃灣、土瓜灣、葵芳等地區的家庭,其中有90%受訪家庭居於�茤苤B天台屋及公屋;而有接近60%是在職家庭,當中逾75%的每月工作時數低於207小時,由於開工不足,有77%受訪者認為工時要求過高。90%受訪者認為政策應該為有殘疾人士、長期病患等的特殊需要家庭,訂立較寬鬆的工時要求。
指比公僕每周44小時更高
聯席組織幹事楊佩艮表示,不少基層家庭從事散工、日薪工作,如地盤及送外賣等,難以達到每月208小時的工時要求標準,建議以香港勞工團體要求的標準工時,每周40小時至44小時為基礎制訂政策。楊佩艮又指,208小時的要求,比一般公務員每周工作44小時高,忽略一般「打工仔」的健康及家庭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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