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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國家發改委牽頭的促進前海南沙橫琴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共涉及包括香港和澳門在內的39家單位。圖為深圳前海一隅。本報記者李昌鴻 攝
聯席會議是指由某個團體或組織自願發起、自由參與的會議。旨在通過召開聯席會議的形式,加強聯繫與溝通,相互學習借鑒經驗,研究探索新經驗、新方法。聯席會議作出的決定是在參加會議的各方充分討論醞釀基礎上產生的,是各方達成的共識,有利於各方自覺遵守。目前,廣東省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間建立了粵港聯席會議制度,自1998年起,每年召開一次;廣東省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間也建立了粵澳聯席會議。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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