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政府展開政改諮詢近兩個月,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首次撰文明確反駁反對派拋出的「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重申根據普通法的詮釋原則,當基本法已清楚列明提名委員會擁有實質提名權,其他人或機構便不可能同時享有提名權,又強調任何繞過提委會或削弱其實質提名權的提名程序,都可能被認為是不符合基本法。社會各界認為,政府的表態可令一部分就政改向中央及特區政府「漫天要價」的人斬斷不切實際的期望,同時也強調在符合基本法及人大決定的框架下,尚有爭取更大民主的空間。
盧文端:應聚焦提委會組成
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全國工商聯副主席盧文端認同袁國強文章內容,指政改問題當要根據基本法及人大有關決定,正如遊戲亦有遊戲規則,不同國家的選舉亦同樣要依照當地法例。他又批評,反對派的所謂「公民提名」、「政黨提名」是「無中生有」,是不符基本法的方案。對於反對派稱袁國強撰文過早定下「框架」,不是「有商有量」,盧文端呼籲社會應聚焦提委會如何產生,於組成人數等問題上有商有量,反對派勿在法律框架以外「僭建」。
譚惠珠:清楚解釋憲制原則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認為,袁國強撰文是解釋清楚憲制原則,讓公眾在諮詢的過程了解法律基礎,強調港人在袁國強表達論點後,仍有言論自由繼續就政改發表意見。她亦重申,自己一直都認為「公民提名」或「政黨提名」不符合基本法,並引用其在內地討論的字眼表示,提委會是有其專屬性及排他性,不能被架空、削弱或繞過,而選舉權則是每名本港市民都有的權利。
譚耀宗:須回應免越講越遠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認為,有政黨近日對「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提出法律觀點,袁國強作為律政司司長有需要適當回應,解釋法律觀點及解釋基本法,以免討論完全偏離基本法及人大決定,越講越遠。曾參與基本法起草工作的他又認同袁國強撰文的內容,強調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背景,只有提委會有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權,至於其他具「創意」的想法都和基本法不盡相符。
葉太:在框架下爭取民主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政府即使在政改諮詢方面採取開放態度,但都會有底線,以免部分人有不切實際的期望,而政改諮詢至今,政府面對各方壓力,因此要表態政府與中央採取一致立場。她又指,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及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過去一年都指出,任何削弱或繞過提委會的方案,都不符合基本法及人大決定,但她相信在有關框架下,仍有爭取更大民主性及擴大選民基礎的空間。
王國強:根據實際港情討論
香港廣東社團總會主席王國強表示,十分贊同和支持袁國強的觀點,強調政府於去年發表政改諮詢文件時,已非常強調在討論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及制定行政長官普選方案時,均不能離開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他指出,2012年選舉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的選舉委員會共1,200人,並由四個界別人士組成,目前社會各界應在基本法的框架下根據本港實際情況,對如何組成提委會展開有商有量的討論,才是對香港負責的表現。
張賽娥:有助重返遊戲規則
全國婦聯特邀委員張賽娥表示,袁國強從法律角度清晰表態,有助釐清「提名權」和「提名程序」,以及「提名」與「推薦」是兩碼子的事,相信有助社會重返政改的遊戲規則,就是要在基本法及人大決定的基礎上討論。
何俊賢:繞過提委會「行彎路」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說,基本法已經明確訂明,行政長官選舉由提委會提名,任何建議若繞過提委會權力已經是「行彎路」:「『三軌制』的規定只會令提委會變成『橡皮圖章』,而『公民提名』更明顯與基本法離開太遠。我認為政府應更早明確表態,避免越行越遠。」
黃家和:不應糾纏免陷內耗
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本港政制改革要成事,有賴社會各界在基本法及人大決定的法律框架中尋求共識,既然袁國強已從法律角度釐清「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社會上個別人士就不應糾纏相關爭拗,否則只會浪費時間,令社會陷入內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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