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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證券「烏龍盤」事件,遭到中證監嚴厲處罰。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涂若奔)去年8月16日光大證券爆發「烏龍盤」事件,遭到中證監嚴厲處罰,各界原本以為事件已塵埃落定,不料事發半年後再起波瀾。據路透社及內地《證券市場周刊》報道,事件主要當事人之一、時任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總經理的楊劍波,近日突「喊冤」,並已向內地法院起訴中國證監會,指中證監認定的光大證券及其四位高管內幕交易等違規缺乏法律依據。不過,中證監新聞發言人在昨日例會上回應說,對光大證券事件的立場未變。
據路透社消息,楊劍波已在上周六向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遞交起訴材料,但目前尚未接獲法院受理通知。按相關法律,法院應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楊劍波的訴訟。
楊劍波要求取消其行政處罰
在起訴狀中,楊劍波要求中證監取消對其的行政處罰,即60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及終身證券市場禁入等處罰,並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他的理由是「我們認為錯單交易信息不屬內幕信息,(中國)證監會的認定缺乏法律依據......它對我的處罰屬於違法行為」。
指錯單交易信息非內幕信息
報道又引述楊劍波指出,就全球範圍而言,錯單交易信息都不屬內幕信息,他所在的部門管理制度本身就要求系統故障導致異常交易時應進行對沖交易,不留敞口,他當日下午所做的對沖遵循了公司的規定,而且下午開盤前,外界已有大量人士知道光大自營出現烏龍交易。報道又透露,律師李江將代理該項訴訟。李江曾於2000年代理海南凱立狀告證監會一案並獲勝訴。
中證監則仍堅持原有的立場。其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昨在中證監的例行記者會上回應表示,「光大證券的事沒什麼可說的,口徑依然是去年8月份的,並沒有變化」。
對沖交易在熱線狀態下完成
內地《證券市場周刊》也引述楊劍波聲稱「我是被冤枉的!」,他指,在事發當天中午,上交所、上海證監局均派員到光大證券調查,楊劍波向現場的監管者匯報了當日發生的情況,以及當天下午開市將進行對沖交易,後者當時未加阻止。通訊記錄也顯示,在被中證監認定的內幕交易時段,中金所一直與指揮對沖交易的楊劍波保持�荓K切的電話聯繫,對沖交易在熱線狀態之下完成。
報道還引述楊劍波感嘆稱,「後來沒有一家銀行借錢給光大證券,聽到消息時我才深切地體會到雷曼兄弟死亡時的恐懼,金融機構沒有流動性,精英也只有死亡一條路」。
光大證券在去年8月16日上午錯誤生成巨量市價委托訂單,直接發送至上交所,累計申報買入234億元,實際成交72.7億元,集中買單促使大盤出現異動,滬綜指瞬間暴漲約5%。隨後,光大證券將18.5億元股票轉化為ETF賣出,並賣空7,130手股指期貨合約。
因該事件,內地監管層開出內地證券史上最大一筆罰單,光大證券因內幕交易、信息誤導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5.23億元罰款,對四位相關決策責任人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和楊劍波分別給予警告,罰款60萬元並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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