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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監會與發改委聯合發佈《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
香港文匯報訊 中國銀監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稱發改委)聯合發佈《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旨在規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活動,保護商業銀行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辦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國內銀行業亂收費、高收費等行為屢屢為消費者詬病。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9月,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曾表示,據發改委調查,銀行業存在的亂收費現象導致一些企業貸款成本上浮了15%至20%。
企業融資成本將下降
據中新社消息,銀監會業務創新監管協作部主任王岩岫昨在發佈會上表示,中銀監一直對國內銀行業亂收費的行為進行管理和處罰,《辦法》的出台將促使商業銀行的行為更加規範;此外,通過增加銀行信息披露的工作,商業銀行內部監督、銀監會的監督和公眾監督的力度將增大;商業銀行客戶得到的金融服務的價格,包括企業的融資成本將會下降。
據悉,按照《價格法》的相關規定,《辦法》將銀行服務價格分為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實施分類管理。其中,對於銀行客戶普遍使用、與國民經濟發展和民眾生活關係重大的銀行基礎服務,納入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管理範疇,主管部門根據商業銀行服務成本、服務價格對個人或企事業單位的影響程度、市場競爭狀況等制定和調整。
措施8月1日起生效
同時,《辦法》界定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銀行服務範圍,強調依法制定和調整市場調節價的主體是商業銀行總行、外國銀行總行;要求商業銀行制定和提高實行市場調節服務價格,應當至少在執行前3個月按規定進行公示。《辦法》將在8月1日起實施。
值得注意的還有,當天銀監會和發改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公佈了商業銀行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目錄,降低和調整了部分收費標準,規定了部分免費服務項目,如部分免除了銀行個人客戶的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和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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