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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海關昨日公布,一名海味攤檔負責人因以誤導性手法銷售乾鮑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及入獄一個月。涉案約值10萬元的乾鮑魚被充公,為首宗按《商品說明條例》第十三E條被法庭定罪的個案。
海關表示,去年8月13日喬裝顧客向涉案攤檔試購乾鮑魚,在交易過程中,涉案攤檔的負責人一直迴避有關貨價的查詢,遺漏、隱藏涉案貨品真正貨價量計單位,以誤導手法令顧客以為有關量計單位是以「斤」計價,實則卻是以「�O」計價。行動中該名檔主被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第十三E條,即誤導性遺漏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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