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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小組日前成立,並由習近平任組長。網上圖片
韓國:
韓國《電子通信基本法》規定:以危害公共利益為目的,利用電子通信設備散播虛假信息者,將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繳納5,000萬韓圜(約合人民幣27萬元)以下的罰款。
日本:
日本設有「網絡謠言編造罪」和「參與編造罪」,對製造謠言的人處最高3年監禁以及罰款。
美國:
美國設有《電腦犯罪法》、《通訊正當行為法》等130項法規,對包括謠言在內的網絡傳播內容加以規範。
法國:
法國法律明確規定:危害國家安全、煽動社會動亂、煽動種族歧 視、損害他人名譽、侵害他人隱私、鼓動和推介反社會道德(例如推介自殺方法等)、不實廣告宣傳等行為均要受到法律制裁, 最高可被判處3年徒刑和4.5萬歐元的罰款。 ■摘自段祺華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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