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甘健成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鏞記酒家爭產案中申請母公司清盤的大哥甘鍵成,未打贏官司已撒手塵寰,其遺孀早前續提出上訴,昨日遭高院上訴庭駁回,維持原判。官指鏞記母公司在港沒有業務,香港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審理,上訴庭甚至不同意原審法官指如果有司法管轄權,便有理據基於二弟甘琨禮不公平地損害大哥甘健成的利益,而下令二弟收購大哥的股份。但由於原審法官沒有處理甘健成所有指控,故上訴庭在這議題上不作任何結論。
甘琨禮的兒子、鏞記酒家集團董事甘連宏滿意裁決,認為與事實相符,他指上訴庭沒有認同原審法官指已故伯父甘健成受到不公平對待,終於還他們的名聲和清白,令他們一家感到高興和安慰,今後會繼續努力工作,放下過去,忘記事件對公司及家人造成的傷害,不會辜負支持他們的叔父和姑姐的期望。據悉,甘琨禮目前身在海外,而甘健成的次子甘崇轅則在截稿前尚未回覆。
海外註冊 在港沒資產
上訴庭在判詞指,被申請清盤的母公司Yung Kee Holdings Ltd是海外註冊公司,在香港沒有資產,唯一資產是另一間海外註冊公司Long Yau Ltd的全部股份,Long Yau之下則有眾多附屬公司去經營鏞記酒家及持有物業,上訴庭認為鏞記創辦人甘穗煇生前刻意安排這種層層疊的架構,目的是將他的資產與香港劃清界線,以避過繳付2006年才廢除的遺產稅,因此原審法官裁定沒有司法管轄權審理Yung Kee Holdings的清盤案是正確決定,上訴庭認為甘健成一方可以將紛爭交予公司註冊地點的當地法庭解決。
至於原審法官認為如果有司法管轄權,便可基於二弟不公平地損害大哥的利益,而下令二弟收購大哥的股份,上訴庭並不認同,因為2人過去經營鏞記的方式,不能證明他們有共識在董事會的投票取向必須一致,致使二弟不能利用佔大比數股權的權力,去行使投票權變更董事局的成員,而父親甘穗煇去世後,無可避免公司的最終控制權會出現變化。
擁有逾70年歷史的鏞記酒家弄至家變收場,導火線是二弟獲弟、妹送贈母公司股份,成為大股東之後,被指逐步削弱大哥的權力,又「空降」兒子甘連宏加入董事局,結果兩兄弟反目,大哥遂於2010年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其中一方退股離場或頒令公司清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