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繼盛)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上月在預算案提出,將會檢討凍結19年的水費。水務署指,考慮到「用者自付」原則和避免浪費,傾向調高水費,但會考慮市民負擔能力、經濟情況和立法會議員意見,期望今年內完成檢討水費工作,明年提交立法會討論。
現時住宅用水每4個月首12立方米食水為免費,其後用水量分為3級以漸進式收費,每立方米介乎4.16元至9.05元。非住宅用水則按不同用途,每立方米收費由4.58元至10.93元不等。排污費扣除首12立方米食水用量後,按每立方米食水收費2.05元。而所有用水收費水平自1995年2月至今,一直未有改變。
水署:「用者自付」免浪費研加價
水務署署長林天星昨日表示,水費於過去19年來都沒有調整,考慮到「用者自付」的原則和避免浪費,傾向調高水費;但社會亦有意見擔心加水費會影響食肆和市民。他表示,政府會考慮市民負擔能力和接受程度、本港經濟情況及立法會議員的意見,以決定最終是否落實加費和加幅,期望今年內完成檢討水費工作,明年提交立法會討論。
另外,為期3年的東江水供水協議將於今年底屆滿。根據水務署2012至2013年年報,2008年至2012年的供港東江水量雖有上有落,但東江水價格由2008年的24.95億元持續上升至2012年的35.39億元。水務署指,當局正就新的東江水供水協議進行商討,人民幣匯價、香港和內地的通脹情況均是主要考慮因素,亦會考慮「按量收費」的意見,預計將今年底可落實協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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