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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松年建議,內地可引入以繳付地租換取土地使用權續期的形式。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兩會報道組 林舒婕)隨�蚍蚅祤W高,內地商品房使用年限的困擾日益浮現,對業主自住、養老、房地產業和金融業均帶來不明朗因素。律師出身的全國政協香港委員簡松年提出,內地可參考香港經驗,盡快完善土地使用續期的法律法規,並推出切實可行的政策,解決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期限上的衝突問題。
簡松年指出,香港在回歸過渡期,曾面臨同樣問題,人心惶惶,中英聯合聲明提出毋須補地價而交低金額地租的辦法,簡單有效地解決土地使用續期問題,徹底消除了社會的憂慮。
法律真空 潛伏危機
內地物權法及相關法律有房屋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的規定,但配套法律、法規遲遲未能出台。 「房產年限到期該如何續期,向哪個部門申請,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以什麼為標準,這些問題暫時沒有任何法律、政策能夠回答,可能帶來的經濟損失和風險將越來大、越來越多,對業主、房地產業、金融業都可能埋下潛在的危機,甚至觸發信心危機、破壞社會和諧。」
簡松年建議,內地可引入以繳付地租換取土地使用權續期的辦法,並盡快立法形成可執行的制度;地租的計算方法為物業每年租金市值乘以一個固定租率。地租釐定和徵收應該低廉、簡單的原則,以協助業主順利續期為最主要目的。
他說,「內地地域廣闊,各地經濟狀況差異大,不同城市的地產價格、租金水平分別很大,各地政府應設立類似的估值機構,對本地租務市場進行準確評估」,若沒有能力支付新地租,政府可在房產證上做登記,在沒有繳清新地租前,該房產不能進行再轉讓或銀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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