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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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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旁聽立會 須經安檢防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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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鄭治祖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早前激進反對派「學民思潮」數名成員,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公聽會時,突然離開座位衝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劉江華,大肆搗亂議會秩序,被委員會主席譚耀宗批評行為極不檢點,遭逐出會議室,最後還與保安糾纏一個多小時。有見及此,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進一步清晰市民出席、旁聽立法會會議的規定,日後所有參與立法會會議或旁聽的人士均需通過安檢,出席會議者進場時亦需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核實身份,並作登記。有關安排將由本周三立法會會議開始執行。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表示,規定出席立法會會議又或是旁聽的公眾人士,必須接受安檢的規定,並非甚麼新的安排,早在舊立法會大樓時就已經執行:當時曾經發生了一宗事件,一名公眾人士攜帶�陘M坐在旁聽席,其間因情緒激動而自殘,需要保安及議員上前勸阻;自此之後,議員同意旁聽人士要通過安檢。他認為,過去未有嚴格執行,可能是主持會議的議員,又或者保安人員不太了解有關規定,未有切實執行,但不代表「過去可以,未來都可以」。他強調,安檢嚴格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進行,所收集的資料會於會議結束後銷毀。

曾鈺成:保障議員官員免受襲

曾鈺成續指,明白到立法會時常討論一些敏感議題,公眾人士不願意披露真實姓名,但有關人士必須向立法會秘書處披露真名,但不會將其資料公開,公眾人士的名牌亦可以顯示其化名或其所屬團體名稱。他補充,一向以來,所有的行政指令,是要保障議員及官員不受襲擊,並且公眾能夠享有表達自由的權利,但不包括可向議員及官員投擲示威物品的權利,強調有關措施不是收緊公眾權利,只是回應參與立法會會議及旁聽的公眾就安檢標準所引起的爭議。新安排將於本周三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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