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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無�邦q視新聞部記者日前在新聞報道中示範使用DTMB制式的手提器材,成功在戶外接收該台數碼電視節目,被質疑是「公開非法廣播」。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截止昨日,共收到2,600宗投訴,指無�邦q視及亞視電視涉違規提供流動電視服務。通訊辦另發新聞稿指,電視訊號被手提裝置接收,不等於免費電視持牌人正在營運流動電視。
通訊辦:屬數碼地面電視訊號
通訊辦發言人昨日發新聞稿指,本地免費電視服務持牌人的數碼地面電視訊號廣泛覆蓋本港絕大部分地區,此等數碼地面電視訊號因而有機會被手提裝置接收,但並不等同該持牌人被視作在提供流動電視服務。
通訊辦發言人又表示,《廣播條例》第五條訂明,任何人除非根據並按照牌照提供廣播服務,否則不得提供廣播服務。此規管架構旨在規管於處所設置的電視機接收的廣播內容,以保護兒童及青少年。
通訊辦續指,免費或收費電視節目服務是指,擬供或可供由本港逾5,000個指明處所組成的觀眾接收的電視節目服務。因此,如任何公司擬提供的服務須按照《廣播條例》規定領有牌照,儘管該公司已持有綜合傳送者牌照,但不會因而獲豁免無須遵循《廣播條例》的領牌規定。
申訴公署收逾200宗投訴
截止昨日,通訊辦共收到2,600宗投訴,指無�邦q視及亞視電視涉違規提供流動電視服務。申訴專員公署則收到逾200宗市民投訴,指控通訊局涉有法不依、執法不公及執法雙重標準的投訴,公署將於15日內回覆投訴人個案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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