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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聯時常接獲街坊投訴被不良銷售手法誤導,更由2年前平均每3個月1宗投訴,增加至每月1宗至2宗。 香港文匯報記者吳沚芊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吳沚芊)相信不少市民都曾遇過有收費電視推銷員上門推銷;或曾接獲電訊商來電指,可免費試用增值服務。精明的消費者或能作出準確判斷,但不少長者及知識水平較低人士卻不幸「中招」。新界社團聯會表示,時常接獲街坊投訴被不良銷售手法誤導,個案數目由2年前平均每3個月1宗,增至現時每月1宗至2宗,促政府監管寬頻及收費電視不良銷售手法。
新社聯昨日到政府總部請願,並高叫「嚴格監管收費電視及寬頻銷售手法!保障消費者權益!」口號。新社聯總監李世榮表示,香港電訊業界競爭激烈,為吸引消費者簽約,銷售手法層出不窮。部分收費電視或寬頻推銷員,在推銷服務時會刻意誤導消費者,或以免費、優惠價試用等「招數」利誘消費者簽約,「一旦試用期滿或會自動續約,終止服務手續往往非常繁複。」
李世榮:受害人多長者
李世榮透露,辦事處平均每月收到1宗至2宗,涉及不良銷售收費電視及寬頻服務的求助個案,受害人主要是年約60歲的長者,他們往往接獲帳單時方知受騙。李世榮又指,推銷員在推銷服務時,往往迴避解釋合約條文,即使如今有《商品說明條例》監管,卻常因沒有人證、文件、錄影及錄音,難以證實屬不良銷售手法。
他希望政府規定,所有收費電視或寬頻的合約簽訂前,推銷員必須誦讀所有條文一次,並有消費者信賴的第3者在場作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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