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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婉嫻、麥美娟和鄧家彪到立法會請願,希望立法會盡快通過《僱傭(修訂)條例》。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廣盛)政府向立法會提交《2014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為在職父親提供3天有薪的侍產假,條例草案將會交由內會討論審議。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強調,政府已充分考慮了多方面的因素, 確保在勞資雙方的利益之間取得合理平衡。工聯會多名立法會議員昨日亦到立法會請願,希望立法會支持及盡快通過草案,又建議將侍產假增加到5天至7天,回應勞工階層的訴求。
行政長官在首份施政報告表示,政府希望盡早就侍產假完成立法。勞工處因此在2012年向18個人力資源經理會的會員機構進行侍產假問卷調查,發現在自願提供侍產假的受訪機構中,建議侍產假平均為3天。政府之後與勞顧會商討,並達成共識,建議在職父親可於嬰兒出生前的4星期,或在出生後的10星期,一次或分次申請3天有薪侍產假,其間可獲發80%的薪酬。
張建宗指平衡勞資利益
張建宗表示,侍產假和產假形式類同,做法應盡量看齊。他強調,當局提出建議時,已充分考慮社會上實際的情況,包括社會對侍產假的普遍訴求、僱員的福利、僱主的承擔能力,以及現時私營機構自願提供侍產假的一般做法。他希望立法會會支持條例草案,盡早通過,讓這項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得以早日實施。
工聯會希望假期可達7天
工聯會議員陳婉嫻、麥美娟和鄧家彪對建議表示歡迎,但希望侍產假能增加到5天至7天,以回應勞工階層的訴求。麥美娟稱,侍產假能夠讓男性員工協助照顧嬰兒,有助減輕太太生產後的壓力,希望政府不要短視,加強對婦女及家庭 的支援;鄧家彪則以過來人身份,說明侍產假的好處,他指自己在太太生產時得到公司批准放侍產假,協助照顧初生嬰兒,不單讓太太能好好休息令身體復元,更可讓自己和初生嬰兒有更多接觸。他們同時要求,政府應該推出其他家庭友善措施,以支援全職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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