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章蘿蘭 上海報道)在上海黃浦區人民法院昨日公開審理一宗涉及房屋動遷補償的「民告官」案中,黃浦區區長彭崧作為黃浦區政府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訊而坐在被告席,這也是上海區縣政府「一把手」首次在「民告官」案件中出現在被告席上。最終,當庭判決駁回原告方訴訟請求。
原告謝某是黃浦區舊倉街的居民,2012年謝某所居住的房屋被納入黃浦區舊城區改造房屋徵收範圍。原告方認為,其居住的房屋屬於露香園二期地塊,而該地塊已納入土地儲備範圍,由上海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總公司、上海市黃浦區土地儲備中心實施土地儲備。因此,原告認為其應當與上海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總公司和上海市黃浦區土地儲備中心協商房屋拆遷補償事宜,黃浦區區政府沒有資格對其作出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故一紙訴狀將黃浦區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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