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前國會議長、現全國法治委員會成員烏吉表示,憲法第164條容許民眾收集2萬個簽名反對憲法法院裁決,並將全數9名法官撤職。他認為,憲法法院一開始就無權受理2011年英祿人事任命濫權違憲案。
烏吉指,英祿去年解散下議院後,看守總理及內閣是根據憲法第181條履行職責,直至新內閣組成,憲法法院解除英祿及9名內閣成員職務,亦可能違憲。 ■泰國PBS電視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