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濮沁 四川報道)據四川成都市政府最新出台的文件,自6月1日起,停止執行促進災後重建和經濟發展有關購房入戶政策,成都市調整災後重建的落戶政策。政策規定,外地戶口落戶成都的條件,調整為購房滿90平以上住房且繳納社保滿一年以上才能落戶。文件要求,在成都市行政區域購買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且在我市依法參加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市外人員,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請登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