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過去多次就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剪布的權力提出司法覆核不獲受理。其中,高等法院、上訴庭在駁回有關司法覆核的判詞說明,議員沒有拉布權利,也尊重基本法賦予立法會主席根據《議事規則》處理議會的權力,同時強調法庭無意干預立法會運作。這令拉布議員仍認為立法會有拉布自主權,法庭不會干預,為立法會主席執行剪布埋下司法覆核伏筆。
前年5月,高等法院拒絕受理梁國雄就立法會主席中止拉布裁決而提出的司法覆核。法官林文瀚頒布書面判詞,指立法會制定法律職權,若提升至議員有拉布的憲法權利,是荒謬說法,又強調立法會對會議程序有自主權,法庭不會輕易干預。
梁國雄提出司法覆核不獲受理後,再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但去年2月再被駁回,上訴庭指議會有特權自行處理議會內的事務,法庭不會輕易干預,又斥長毛希望利用法庭達至其政治目的,企圖拖延法例通過,故下令敗訴的長毛需支付曾鈺成及律政司的訟費。
梁國雄其後再申請上訴至特區終審法院,去年7月亦被駁回。不過,高院和上訴庭雖指出,法庭無意干預立法會事務,但並非明確表明主席是否有權力剪布,令拉布議員認為,因拉布而產生的議程安排屬立法會事務,不會受到法庭干預。去年12月,梁國雄再上訴至特區終審法院,終院聽取其理據後,卒批准梁提出終極上訴的申請,上訴聆訊預計會在數月後開審。梁國雄昨日就聲言,仍會以司法覆核繼續挑戰剪布決定。
反對派拒支持 剪布難制度化
面對剪布的司法覆核伏筆,曾鈺成於今年3月向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提交4項「剪布機制」建議,期望趕及「拉布戰」開始前將剪布制度化,避免法律挑戰。建議包括由議員動議終結辯論並即時表決、設定辯論時限、將定為「瑣屑無聊或無意義」的適用範圍從「一項」延展至「一系列」修正案,及賦權立法會主席只選取一項或數項修正案進行辯論及表決。不過,反對派拒絕支持,無法取得共識,未能向立法會大會提交動議確立剪布機制。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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