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勇 南京報道)江蘇省食藥監局日前的工作通報會上傳遞出一個重要信息--為了求解流通領域的食品安全問題,江蘇正在探索試點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據了解,通過為經營戶上保險的方式來保障食品安全,這在食品安全事故頻發的內地來說,還未有先例。
據江蘇省食藥監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處處長田豐介紹,所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就是當消費者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時,保險公司將提前介入理賠,第一時間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之後再按照事故的責任界定來做處理。這一保險的投保人為流通領域的食品經營戶,經營戶向保險公司投保後。一旦因為經營戶的疏忽和過失致使消費者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或者食品中有異物,造成消費者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保險公司在限額內予以理賠。如果經營戶投保金額為600元,一旦遇到食品安全事故,保險公司將給出最高10萬元的賠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