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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松年勸喻年輕人不要以身試法毀前途,一定要對「佔中」「耍手擰頭」說不。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鼓吹違法「佔領中環」爭取所謂「真普選」,企圖以「公民抗命」手段蒙騙港人,近期更積極向學生「埋手」。簡松年律師行首席合夥人、全國政協委員簡松年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參與「佔中」觸犯法律將對年輕人帶來「三大禍害」,包括無法申請「良民證」、無法考公務員,也無法考取律師、會計師等專業資格,「大機構亦一律唔請」。簡松年擔心,年輕人不清楚「佔中」禍害極深,隨時被「有心人」誤導,賠上大好前途而「終身抱憾」。
簡松年上周參加香港惠州社團聯合總會主辦的「慶回歸撐政改反佔中萬人盆菜宴」及香港龍川同鄉會晚宴時,以律師身份向台下嘉賓講述「佔中」的「三大禍害」,呼籲大家勸喻家中青年不要以身試法,留下刑事案底,影響未來留學及搵工。
簡松年表示,不少年輕人不知參加「佔中」的法律責任,容易被「有心人」誤導,成為反對派的政治工具而不自知。
留案底難申「良民證」 阻移民升學
他指出,參與「佔中」觸犯法律有可能對年輕人帶來「三大禍害」:第一、無法申請「良民證」(即由香港警務處轄下發出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影響移民及海外升學。
簡松年表示,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日前表明,不會向任何違法行動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倘反對派仍一意孤行「佔中」,將構成《公安條例》下的非法集會罪,倘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3年。
他續說,觸犯非法集會罪會留下刑事案底,「一定拎唔到『良民證』。」他解釋,年輕人參與非法集會,一般會判以社會服務令,對當事人未來決定移民及海外升學,必受影響,「外國唔會容許有案底的人去升學、就業。」
他又指,香港雖設有《罪犯自新條例》,即首次被定罪但並未因此被判處監禁超過3個月或罰款超過10,000元,倘3年內不再犯事可獲撤銷案底,但由於警務處仍會永久保留有關紀錄,所以「《自新條例》不適用於申請『良民證』」。
難考公僕大機構 抱憾終身
同時,有刑事罪行紀錄者也無法考取公務員、大型機構等工作,對前途打擊極大。簡松年解釋,政府一般不會聘有刑事案底的人,即使是法定機構如醫療管理局等,甚至是大型私人機構,獲聘機會也極低,「如果因為參加『佔中』而搞到無晒前途,真係抱憾終身。」
投身專業界別 「多數考唔到牌」
他強調,不少專業資格亦要求當事人有良好的品格紀錄,包括律師、會計師等,指參加「佔中」固然有可能被所屬界別吊銷牌照,而年輕人將來想投身專業界別,亦勢受影響,「多數都考唔到(牌)」。
簡松年呼籲,大家應勸喻家中青年不要以身試法,多向子女灌輸「佔中」禍害,以免被反對派誤導,「如果『佔中』真係發生,都唔好去中環,費事被殺錯良民。」會上,不少年輕人對其意見表示認同,部分人知道「佔中」原來影響移民、升學及就業,紛紛對「佔中」「耍手擰頭」,齊聲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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