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海島所在地的市級海洋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提交《無居民海島使用申請書》、《無居民海島使用的坐標圖》、《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具體方案》、《無居民海島使用項目論證報告》、相關資信證明等材料,存在利益相關者的,應當提交解決協議。
3、審查機關審核評估。
4、發出批准通知書,徵收海島使用金、辦理使用權登記。
5、按規定繳納使用金,最高獲50年使用權。
本報記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