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許仕仁涉貪案昨踏入第4天開案陳詞,控方指許上任政務司司長後,代表政府與馬灣的發展商新地,調解雙方就交通配套安排的爭議,又處理涉及地產發展商利益的西九文化區項目,但當時許已經收取新地郭炳江及郭炳聯支付的秘密賄款,成為新地在政府中的耳目,是嚴重瀆職。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新地的郭炳江及執行董事陳鉅源,2005年8月至10月期間與當時的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開會討論馬灣發展項目,但未能達成共識,之後政府內部就馬灣項目預備了簡介文件,以協助當時的政務司司長許仕仁了解詳情。2006年6月5日,許及其行政助理,與郭炳江及新地另一名執行董事面對面開會,許指行政會議很希望馬灣項目盡快完工,許又建議郭炳江就放寬馬灣的交通限制再提交計劃書,並向房屋及規劃地政局與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提供數據,郭炳江亦同意此做法。
行會討論馬灣項目 許無申報利益
控方指馬灣的項目一直延續至2008年,同年7月9日一次行會會議討論馬灣的時候,有3名行會成員作出利益申報,包括當時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及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他們表示在營運迪士尼的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中有利益,另有一名成員報稱曾是柏麗灣住宅發展項目的代表律師,控方指當時許仕仁沒有申報他於2005年及2007年已經收取了新地2,800多萬元巨款。
另控方指西九文化區是當年政府一個重點項目,政府於2002年開始成立西九督導委員會,每屆的政務司司長自動出任主席,政府2004年邀請發展商就項目提交計劃書,當時正值許仕仁受聘為新地的顧問,郭炳聯承認許有就西九項目向新地提供顧問意見,而許於2005年6月出任政務司司長期間,亦自動成為督導委員會主席。
控方認為許仕仁明知新地在西九項目中有直接的利益關係,而他對新地而言亦是很有價值的東西,但他擔任公職期間收取新地巨款,成為新地在政府中的耳目,變相為新地擔任顧問,是不當及貪污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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