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在港實踐白皮書系列社評之二
《「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強調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區的全面管治權及監督權,但一些反對派卻故意曲解「一國兩制」含義,指白皮書損害香港高度自治。事實上,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由中國憲法以及基本法明確規範,早已存在。白皮書的提法只是對中央原有權力的一次整理和釐清。一些反對派人士過去不斷挑戰中央權力,否定「一國」原則,以種種似是而非的歪理誤導港人。白皮書重申中央權力,有助港人全面準確把握「一國兩制」含義,不但無損本港的高度自治,更有助社會在法治框架內討論政改。一些反對派人士對於白皮書反應激烈,恰恰說明白皮書公布非常必要。
白皮書明確指出,在「一國兩制」下,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區的全面管治權,並對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權具有監督權力,引起香港社會的廣泛討論。雖然主流民意都認同白皮書有助外界認識中央與特區的權力關係,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但一些反對派人士卻指白皮書是要擴大中央權力,收緊香港的高度自治。然而,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由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白皮書中列出的中央管治權,並非新增內容,在基本法中早已清楚列明,例如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解釋權,特區政制發展決定權,特區法律制定監督權,特區進入緊急狀態決定權,特區主要官員任命權,等等。
應該看到,隨着政改討論的深入,一些反對派人士不斷提出違反基本法的政改方案,無視「一國」原則,將香港視作政治實體,以高度自治為名質疑中央對港權力。如果任由這些人在社會上散播三人成虎的謠言,不但會將政改討論引入邪路,更會影響「一國兩制」的落實。中央通過白皮書的形式全面而完整地闡述中央權力,條分縷析,激濁揚清,避免社會繼續被反對派誤導,具有強烈的針對性。
白皮書對中央的管治權分為兩個方面:一是中央依法直接行使管治權;二是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中央同時依法行使監督權。香港的高度自治權唯一來源是中央的授權,高度自治的限度在於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重申中央對港的管治權和監督權,不但不會損害到香港原有的高度自治權,更有助社會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用和提高香港自身競爭力有機結合起來。相反,如果中央不明確對港權力,「一國兩制」將不能在正確軌道上前進,高度自治也將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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