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大律師公會稱「一國兩制」白皮書要求法官「愛國」及維護國家利益和安全,會「損害司法獨立」,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昨表示,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都是建制一部分,法官就職時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對香港社會有承擔,「本身就係一個莊嚴承諾,表示自己『愛國愛港』。」
「治港」即「建制」 法官確在建制內
范徐麗泰昨在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出,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都是建制一部分,司法裁決在香港很有權威性,沒可能不是建制一部分。「治港」一詞只是內地與本港的文字上用字不同,大家不應花時間爭拗細節,「『治港』即係『建制』,法官的確是在建制內。」
她強調,法官就職時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對香港社會有承擔,「本身就係一個莊嚴承諾,表示自己『愛國愛港』。」法官只須盡責,按照基本法賦予的獨立司法權,不偏不倚、不受政府或財團左右判案,已完全滿足基本法要求,「好多法官唔係中國籍公民,這亦是香港國際化亮點。」
港行政主導 非「三權分立」
范徐麗泰又引述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所說,「三權分立」在本港並不成立,因為香港是行政主導,社會毋須花時間爭拗本港是否「三權分立」,只要能保障獨立司法權便已足夠。
她並認為,英美的司法人員作裁決時,都會考慮會否影響國家安全。香港是中國一部分,相信香港的法院不會做一個裁決,有心令社會出現很大問題。
被問及白皮書重申了中央對香港特區有全面管治權的問題,范徐麗泰指出,統治權一定全在中央,有關說法早在上世紀80年代中英談判時已提出,白皮書只是重新提醒港人。曾任立法會主席的范徐麗泰又說,中央擁有對香港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的監督權,立法會制定的法律必須呈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多年來從未退過一條(法律)......所以大家先唔察覺有監督權。」
就白皮書指,中央「支持指導」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依法施政,范太認為,這不是說一舉一動都受指導,例如美國前中情局僱員斯諾登事件,美國對港施加極大壓力,香港就需要中央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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