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社會慣用國內生產總值(GDP)統計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活動,但實際上仍有一些具創造產出,但因各種原因未被計入國民經濟的生產活動,這一部分被稱為影子經濟(Shadow Economy)、灰色經濟(Grey Economy)或地下經濟(Underground Economy)。影子經濟通常難以受到國家監管或稅收管理,而各國的影子經濟規模不盡相同。
影子經濟包括合法和非法活動,前者很多時由於不存在買賣交換,所以無法計入GDP,例如自給自足經濟、非牟利組織、當義工或做家務等,曾有經濟學家便提倡把做家務列入GDP計算。非法活動則包括賣淫(若該國允許合法賣淫則不算)、走私、洗黑錢、販毒、逃稅等,有專家特別將此範疇劃分為「黑色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