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日建議制訂龕場發牌制度,於1990年前已存在的龕場可申請豁免,但要停止出售或出租龕位,其餘龕場必須申請牌照。對於現存未必符合所有規定的龕場,營辦者可申請暫免法律責任書,年期最多6年,以便期間繼續營運及糾正違規事項。由於規管上的漏洞,私營骨灰龕場過去一直出現擅改規劃、滋擾民居等問題。當局引入發牌制度,業界和市民均有法可依,有利加強對私營龕場的規管。當局須加強執法,打擊非法龕場。面對不斷增加的龕位需求,治本之道還是要大力增加供應,讓市民可妥善安置先人靈位。
私營骨灰龕場違規改建問題持續多年,現時部分私營龕場即使違反城規會的《城市規劃條例》,由於法例不清、業權分散等種種原因,違規龕場仍難取締。當局提出的發牌建議,清晰羅列出各項發牌準則,包括涉及批地契約或其他土地文書、城市規劃及樓宇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明確說明開設龕場的規定和豁免準則,不論開設龕場或購買龕位,業界和市民均有法可循,避免規管不一的情況。
在清明或重陽前後,都會見到大批市民帶備祭品前往各違法龕場拜祭,不少龕場由於在住宅內開設,對大廈住戶造成困擾,紅磡更是「重災區」。有不法商人更侵佔改建歷史建築物。在發牌制度下,有關私營龕場必須符合所有法例及政府規定,方可申領牌照繼續營運和出售龕位;規管龕場的規劃用地目的、地政要求、建築和防火安全,由食物及衛生局統一執法,避免過去政府部門各自為政的情況。當局未來更需加大執法力度,盡快取締不符合法例規範的私營龕場,減少對居民的滋擾。
私營龕場大行其道,反映本港骨灰龕位供不應求。當局加快取締無牌龕場之餘,亦要加快增加公營骨灰龕位供應,徹底解決骨灰龕位供不應求的問題。目前當局已有計劃在全港十八區興建公營骨灰龕,但由於鄰近居民反對,以及一些環保團體以環保為由阻礙,在不同區域皆遇阻力,令計劃一拖再拖。當局應做好相應配套,解決鄰近地區的環境及交通等問題,爭取市民支持,並善用新界土地增建大型骨灰龕場,加快龕位供應,滿足市民需求。 (相關新聞刊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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