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因短樁問題而須進行復修的天水圍天頌苑,其中兩棟受影響樓宇一度空置10年,直至去年政府才復售。有業主不滿房屋委員會在工程裝修及樓宇丟空期間沒有繳付管理費,變相加重屋苑其他居民的負擔,於去年入稟土地審裁處追討。土審處昨頒下判詞判業主勝訴,房委會須支付相關管理費。
金額料不少於5,000萬
申請人為現任天頌苑業委會主席莫炎熙,表示兩棟樓宇一直空置10年,沒有繳交任何管理費,變相讓同屋苑其他樓宇的居民攤分屋苑全部管理費,不但令管理費基金減少,且新入伙的居民卻能不用付分毫,便可分享管理費基金,遇有維修要動用基金時,便對其他居民不公平,且不合理。
判詞中雖判莫勝訴,但房委會實際要支付的數額則另訂於8月28日再行釐訂。莫炎熙表示在研究判詞後,再與律師商量才能得知向房委會申索金額,但預計不會少於5,000萬。
天水圍天頌苑於1999年落成,其中K座及L座後被揭發有短樁問題,空置約10年,直至2008年10月尾才取得俗稱「滿意紙」的完成證書。受影響的兩棟樓宇於去年3月由政府重新發售,雖當時已醞釀管理費官司爭議,但房委會當時表示會對訴訟費用「一力承擔」,保證業主不牽涉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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