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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在昨日庭審上。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俞晝 杭州報道)浙江「億萬富姐」吳英減刑案昨日在浙江省女子監獄開庭審理,法院裁定,吳英從死緩減刑至無期徒刑。
東陽女商人吳英曾被稱為「億萬富姐」,旗下本色集團涵蓋酒店、商貿、地產等多個領域。2007年3月16日吳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逮捕,後被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一審判處死刑。2012年5月21日,經過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重新審理,被告人吳英以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此後的兩年時間,吳英一直被關押在位於杭州的浙江省女子監獄服刑。死刑緩期執行期滿後,浙江省女子監獄依法提出減刑建議書,建議將吳英的死緩刑減為無期徒刑。經浙江省監獄管理局審核,報送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昨日裁定認為,吳英在死刑緩期2年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且確有悔改表現,應予減刑。依照相關法例規定,裁定將吳英的死緩刑減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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