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駱國英 貴陽報道)自今年4月24日貴州省率先在內地成立了省級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司法專門機構以來,該省不斷加強環境保護司法改革,使各類環境保護工作「有法可依」。
據悉今年4月24日,貴州省法院率先在全省建立了「1+4+5」環保審判和執行工作體系(即省法院設立環保審判庭,同時將全省生態環保司法管轄劃分為貴陽、遵義、黔南及黔西南四個板塊,打破行政區劃,分別設立四個環保審判庭和五個環保人民法庭,集中統一開展環保民事、行政審判工作),省檢察院在全省建立了覆蓋重點生態功能區、重點河流流域和重點森林覆蓋區的「1+9+23」的環保檢查專門內設機構(即省檢察院設立環保檢察處,9個市(州)院設立專門機構,23個基層檢察院設立環保內設機構,集中辦理涉環保民事、行政及刑事案件)。省公安廳在全省三級公安機關建立了環保專門隊伍。
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及省司法廳均制定了服務和保障生態文明建設的指導意見,6月10日,省委政法委召開全省生態文明建設政法部門工作推進會,並提供法律保障,並向社會通報了5宗環保典型案例。6月27日省委政法委制定下發了《貴州省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保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
治理赤水河成最嚴範例
赤水河治理成了貴州的頭號環保工程,也成了內地各地區全力治理一條河力度最大、措施最嚴的範例。赤水河是貴州省一條重要的河流,省法院依照法律規定,指定遵義市中級法院環保審判庭和仁懷市法院環保法庭跨三個行政區域(即遵義市、畢節市、銅仁市),統一集中管轄赤水河流域內的環保案件,截至7月3日,仁懷市環保法庭已受理案件19宗,結案16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