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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津木孟雄在法庭上。 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訊 中央檔案館昨日公佈了第29名日本侵華戰犯宇津木孟雄筆供內容提要。據宇津木孟雄1954年7月至9月筆供,他1895年生於日本千葉縣。1934年,任偽滿憲兵隊顧問。1942年7月,任新京興亞產業公司社長。1945年12月20日,於長春被蘇軍逮捕。從筆供可看出,宇津木孟雄支持日軍拿活人做病理實驗。
據宇津木孟雄筆供:1937年11月,把新京憲兵分隊「扣押中的死刑該當中國愛國者為病理實驗」而押送給新京第二陸軍病院。「此時我正乘汽車要出差,順便把田村伍長和該被扣押人帶到陸軍病院前。」
1938年1月,為了拿活人做病理實驗,「我命安騰準尉和田村伍長兩人將死刑該當者1名,押送新京第二陸軍病院,交給小野軍醫大尉」。
11月,為了拿活人做病理實驗,「命安騰準尉和田村伍長把分隊扣押的死刑該當中國愛國者1名,押送新京第二陸軍病院,交給小野軍醫大尉」。同月,「逮捕中國愛國人民7名,其中6名押送檢察廳處理......,1名以殺人強盜罪該當着,押送新京第二陸軍病院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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