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曾敏儀)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 提醒強積金中介人 , 強積金中介人新規管制度的過渡期將於10月31日屆滿,呼籲尚未重新註冊的約500名中介人盡快向積金局重新註冊, 若他們於限期前未遞交註冊申請,其註冊資格將會失效;並於11月1日起便不可再從事任何強積金相關的受規管活動。 根據法例,除訂明的特殊情況,沒有註冊而從事與強積金計劃有關的銷售及推銷活動,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