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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反「小金庫」的廉政漫畫。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北京廉政專家對本報指出,多年來中央三令五申,但政府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小金庫」亂象依然尚未清除。要想加大懲治「小金庫」的效力,就要把目標放在能決定「小金庫」設立與使用的負責人,特別是「一把手」身上;另外,還須建立長效機制,如採取深化財政預算體制改革、推動職務消費制度改革等措施,從源頭上斬斷「小金庫」的非法資金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認為,「小金庫」就是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合法賬目外的資金,其性質是違法的,是化公為私、貪污腐敗的溫床。他指出,「小金庫」的設立和使用肯定不由一個單位或部門的民主討論決定,甚至不能由領導班子集體決策,最大的可能,就是單位或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也就是「一把手」,或相關直接分管負責人的決定。可見,要想加大懲治「小金庫」的效力,就要把目標放在「一把手」身上,對設立「小金庫」的單位或部門,對其「一把手」或其他主要責任人先按組織程序免職,再視情況依據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此外,任建明還表示,根治「小金庫」,須建立長效機制。首先要深化財政預算體制改革,解決預算內和預算外兩本賬的問題。在短期內,可以通過推動預算外資金的公開以起到預防的作用;其次,要大力推動職務消費制度改革,從權力監督上探索出能有效監督自上而下攤派行為的體制和機制,並且推行職務消費公開;第三要賦予各個單位和部門必要的、合理的財權。他說,不可否認,在現實中確實存在一些不合理、不適當的規定,限制了事業單位應當自主的部分財權,客觀上也強化了單位和部門設立「小金庫」的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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