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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健(右)轉會前為青島中能上陣。 資料圖片
中國足協昨在其官方網站中公布對劉健轉會廣州琱j一案的處罰。經過近半年的調查取證,足協認定劉健原屬俱樂部青島中能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為,並對社會影響惡劣。故決定扣除中能2014年的中甲積分7分及罰款40萬人民幣。
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於2014年1月7日受理劉健與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有關工作合同糾紛案的仲裁申請。4月11日,仲裁庭經合議後做出終局裁決,即劉健以自由身轉會廣州琱j。
此後,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根據當事人投訴和從仲裁委員會了解到的相關情況,啟動紀律調查和處理程序。7月初召開了聽證會,最後紀律委員會再次對重要證據原件進行核實和查驗,認定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在與球員劉健有關工作合同糾紛案件中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為,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66條、第45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一、扣除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2014年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積分7分;
二、罰款人民幣40萬元。
目前青島中能在中甲聯賽中積30分排名第6位,如果扣除7分後,該隊的排名將跌至第9位。■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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