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傅龍金 莆田報道)福建省近日出台關於加快遠洋漁業發展的6條措施,力爭到2017年,全省遠洋漁船規模達700艘,遠洋捕撈產量達60萬噸,產值80億元;培育產值億元以上遠洋漁業龍頭企業10家,建成15個境內外遠洋漁業基地。此外,福建對遠洋漁業產業園區項目用地、用海優先予以保障,對福建省發改委、海洋漁業廳認定的遠洋漁業產業園區,省級預算內投資資金給予適當補助或貼息,最高可達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