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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滬港通計劃10月「開車」,香港證監會昨發表關於《豁免上市法團使其不受〈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披露權益)規限的指引》的建議修訂的諮詢總結,豁免滬港通計劃下的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權益披露。
便利滬港通實施
證監會於2014年6月18日發表相關建議修訂諮詢文件,諮詢期已於2014年7月17日結束。文件建議新增兩類豁免情況,以涵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參與者及本身是結算所的認可結算所結算參與者。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該指引作出的修訂將會為履行類似職能的市場參與者提供公平競爭的環境,以便利滬港通的實施。該指引將於刊憲後在9月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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