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北京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明日表決關於香港特區特首普選問題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議案。消息指,若人大的決定提及候選人是2人至3人,特區政府在本地立法時,就要訂明候選人數上限,究竟是2人或3人;又指在提名階段可實行「全票制」,或提名委員會對每名參選人投信任或不信任票,以確保獲過半數提名方可「出閘」。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今日會審議有關特首普選問題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議案,明日下午進行表決。消息人士昨日指,倘人大決定訂明特首候選人是2人至3人,在本地立法時,就要訂明候選人數究竟是2人或3人,因為法例沒有清楚列明,將令法例難以實施,正如一間上市公司的董事局,必須明確規定有多少名董事。
同時,要寫明若當屆只得一名候選人的解決方法,包括列明候選人是否需要在普選階段獲過半數有效票,才能符合當選要求。消息人士指,為確保候選人至少有2名,提名程序可實行「全票制」,或提委會對每名參選人投信任或不信任票,獲過半數信任票者便可「出閘」。
「入閘」門檻毋須「過半數」
至於「入閘」門檻方面, 消息人士認為,倘提委會維持在1,200人,只有2名參選人,可用三分之一,即400人作為「入閘」門檻;若有3名參選人,便用四分之一(即300人)。消息人士說,毋須用「過半數入閘」,可令參選空間「鬆動」,以確保在提名和普選階段有競爭。
消息人士又指,要留意人大決議案中,對提委會組成的要求,究竟是須「按照」選委會組成方式,還是「可參照」,因兩者的程度不同:如果寫明「按照」,即代表提委會要根據基本法附件一內選委會的組成方式組成,提委會組成就完全不能變動;如果是「參照」,相信提委會組成,跟選委會是「八九不離十」。
提委會組成「不變」免爭拗
消息人士認為, 毋須增加提委會人數,因為選委會的組成一直行之有效,有廣泛代表性,無論是否增加提委會人數,增減某些界別,只會引起更大的爭拗,倒不如不作改變,由個別界別自行協商。
對於有意見認為提委會應增加人數,消息人士強調,中央作決定不是只看主流意見,而是從國家層面出發,注重作出的決定是否合理,合理便可接受。至於是否可增加婦女等界別,消息人士直言,「個個界別都有婦女。」
消息人士說,過去一年已給予足夠時間供各界表達意見,但反對派一直堅持己見,欠缺政治智慧和勇氣,又指中央十分希望落實普選,為此做了很多工夫,但反對派都沒有好好把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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