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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沒想到區長出庭 被告:出庭前一夜未眠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孟冰 重慶報道)8月29日,重慶巴南區人民法院四樓第20審判庭座無虛席。巴南區村民李世榮與同村村民肖代芬家存在20餘年的林地糾紛,但巴南區林業局在2007年時給肖代芬頒發了林權證,將他認為有爭議的林地劃給了肖代芬,於是他一紙訴狀將區政府告上法庭,請法院判決巴南區政府註銷第三人肖代芬的林權證,並指責政府在林權糾紛確權中「亂作為」。出乎李世榮意料的是,巴南區區長陳剛坐上了被告席應訴,成為重慶主城第一位出庭應訴「民告官」案件的行政首長。
人生第一次坐在被告席的陳剛坦言,開庭前自己十分忐忑,直到進入答辯舉證階段環節,才釋然輕鬆。陳剛回憶,當日淩晨4點他起床再次溫習了一遍答辯資料--這本厚達47頁的答辯資料陳剛一直隨身攜帶。清晨7點,陳剛特意穿上白襯衫、西褲走出家門,並專門花了25元找理髮店洗吹頭髮,然後驅車來到法院。陳剛認真地告訴記者,整潔的儀容代表覑自己對法律、原告與百姓的尊重。
儘管有代理人坐在身旁,但針對原告、審判員提出的諸多問題,陳剛大多選擇自己回答。陳剛說,註銷林權證屬於行政機關依申請的行政行為,本案中區人民政府沒有收到相對人的申請,不負有履行註銷林權證的義務。
農民表歉意 區長道感謝
在兩個小時答辯、舉證、質證和辯論環節中,原告與被告針鋒相對、據理力爭,雙方並未做出絲毫讓步。但陳剛在做最後陳述時,鄭重而誠懇地表示「兩個感謝」:「一是感謝法庭公開、公正的審理工作,二是感謝原告通過司法程式將我告上法庭,而不是通過其他渠道上訪纏訪,這是群眾民主法治意識增強的結果。」
庭審結束後,法官宣佈擇期審判。此時,陳剛走向原告李世榮、袁子蘭夫婦,與他們一一握手。李世榮一句話引發現場一片笑意:「不好意思哦,把你告了!」而陳剛同樣滿面微笑:「要相信法律,今後有問題和糾紛,就要像今天這樣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網友反應問題 區長責令解決
陳剛說,此前他既沒有將出庭應訴的消息告訴家人朋友,也沒有通知新聞媒體,只有身邊的幾位同事知道。但令他沒有想到的是,開庭前大批媒體「聞訊而來」,隨即用大篇幅報道了庭審過程,引發了當地線民的熱議。
有網友為陳剛點贊,「區政府一把手如此重視依法行政,將對其他行政部門首長產生巨大帶示範作用」;也有網友質疑陳剛有「作秀」嫌疑;更有網友直言不諱地批評「巴南區還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有幾條老舊城區道路泥濘無人問管,百姓出行十分不便。」
面對網路褒貶不一的評價,陳剛笑稱,「作為執政官員應該有寬廣的胸懷,被罵也是一種鞭策。」他說自己逐一閱讀了近千條網友評論,針對網友反映的民生問題,他都逐一記錄在冊,並馬不停蹄地趕赴民政局、街道、殯儀館等基層調研,通知相關部門「能解決的要馬上解決,短期內不能解決的也要研究出辦法,給群眾一個滿意的答覆。」
巴南:年度前三件「民告官」案 區長必須出庭
從繁雜的政府事務中擠出時間研究案情、站法庭,陳剛內心坦然:此舉是想逐漸扭轉近年來群眾「信訪不信法」的尷尬局面。同時想以身作則,改變「民告官」卻見不到「官」的情況,規範地方政府依法行政、依法辦事。
除了自身的行為推動,陳剛還力圖通過長效的制度安排來促進群眾「信法」。為進一步推動依法行政,巴南將出台規定:「年度前3件行政訴訟案件行政首長必須出庭,不出庭應訴、或在法庭上不能對其所作出的行政行為提供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以及其他因行政機關負責人未出庭應訴造成嚴重後果的,政府將追究有關人員的過錯和責任。」
專家:群眾訴求渠道將趨於理性
西南政法大學一位學者認為,此案的示範效應十分明顯,很多地方的行政訴訟案一般是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或代理人出庭,鮮見部門一把手出庭。,而巴南區區長以平等地位的被告身份出庭,能在很大程度上緩解當事人的情緒。
他續指,我國正處於改革縱深推進和社會轉型的疊加期,各類社會矛盾大量凸顯。而由於法制意識不強、傳統偏見等因素,「信訪不信法」的問題非常突出。區長親自出庭能促進行政訴訟案增加,各種不理智的信訪行為的減少,群眾解決訴求的管道必然漸趨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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