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社運人士」楊匡(46歲),於前年4月1日到西區中聯辦示威期間與示威者推撞鐵馬,衝擊警方防線,原否認參與非法集結罪的楊,去年9月在開審前認罪。現時無業的楊匡昨沒有律師代表,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四千元。
主任裁判官錢禮質問楊,為何於認罪後沒再到庭應訊及按命令到警署報到,楊解釋去年12月至本年8月一直在內地服刑,獲裁判官接納,不充公其500元保釋金;另一名涉案人士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罰款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