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周紹基)中信泰富(中信股份前身)(267)前管理層涉嫌刻意延遲公布重大負面消息,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昨日對本報稱,證監會今次代4,500名小股東向中信泰富前管理層索償,是變相的「集體訴訟」,將會成為日後的案例,投資者若遇相同情況,可以此作案例索償。
小股東勢弱難興訟
對於證監會今次的做法,是變相的「集體訴訟」,譚紹興說,由於香港沒有集體訴訟權,小股東普遍極難向上市公司索償。以年多前的亞洲果業(0073)事件為例,小股東到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但被告否認控罪,案件即會轉到區域法院甚至高院,小股東根本沒本錢與上市公司對簿公堂。
今次的中信泰富事件亦有類似情況,有小股東曾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但中信泰富前主席榮智健申請直接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審理,有入稟法院的小股東當時曾表示,由於高院的訴訟費高昂,所以無力在高院繼續訴訟。所以今次證監會代小股東向上市公司追討投資損失,譚紹興認為原意類似「集體訴訟」,而有關的處理方法,日後可望成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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