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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刑事審判庭開庭宣判,對搶劫、故意殺人的林鵠、謝秉佑判處死刑。 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薇 深圳報道)昨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開庭宣判,對2012年6月在深圳羅湖區多家夜場搶劫、殺害並肢解夜場女的嫌疑犯林鵠、謝秉佑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據悉,林鵠、謝秉佑都是減刑釋放人員,其中一人還曾被判無期徒刑,卻僅服刑9年就出來了,兩獄友出獄後半年內先後搶劫、殺害並肢解5名夜場女子。
根據檢方起訴書,林鵠、謝秉佑是在監獄服刑期間認識的。兩人出獄後,先後到深圳務工。2011年12月,兩人開始合謀搶劫、殺害夜總會「三陪女」,伺機作案。直至案發,兩人先後搶劫、殺害5名「三陪女」,共劫得現金人民幣4萬元,手機7部、首飾若干。
在此前的庭審上,上述兩名嫌疑犯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公開肢解烹煮5女全過程,犯罪手法喪盡天良、血腥殘忍。面對情緒激動的被害者家屬,林鵠一度目露兇光,發出冷笑,對犯罪過程也只是做出簡單回答:「吃飯、做愛、殺人、碎屍、搶劫。」囂張態度令人髮指。而其同犯謝秉佑則自稱是林鵠逼他參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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